大城市必须有计划地修建居民住房

(一九五一年二月十八日)

各中央局,并转分局,各大市委、省委及区党委:
   北京市委所提组织公私合营的房产公司,修建房屋解决房荒的计划,各大城市凡严重缺乏房屋者均可仿行。现在大城市房屋缺乏,已引起人民很大不满,必须有计划地建筑新房,修理旧房,满足人民的需要。
   中央
   二月十八日
  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。


<<返回目录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