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8年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工读的待遇

作者:陈明远

   关于毛泽东1918年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半工半读的史实,有几种不同的说法。《蔡元培年谱长编》中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,并加以考证。

   1918年8月,毛泽东、萧瑜等几个新民学会会员联袂北上,商谈赴法勤工俭学。到京后,毛泽东决计留在国内,拟在北大寻一事做。他们在长沙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的老师杨昌济,正在北大哲学系任教,他也曾希望毛泽东能“入北京大学”,以为日后打下“可大可久之基”。(引自《蔡林彬给毛泽东》,原载《新民学会通信集》第1集。)

   在湖南第一师范时期,毛泽东的同学、同由长沙到达北京、同借住杨昌济家的萧瑜回忆:蔡和森、熊光楚等人和我筹划勤工俭学的预备课程时,毛泽东也协助过。经过几次磋商,毛宁愿留在北京,不去法国。……毛是一个讲究实际的人,不是学者,当然对出国留学没有兴趣。……我和蔡和森同意毛留北京进行工读计划,如我们在法国所为。这就面临了给毛找工作糊口的问题。三个就此问题商量过多次。这时适逢我们在北大征求学会会员,以我们判断,最好毛在北大找一份差事。我们想叫他担任打扫教室的工作,他可以一面工作,一面听课。当时北大流行雇用工人课后擦地板扫地,工作很轻松,还可以得些额外的好处,即和教授、学生经常接触。这安排对毛很理想。

   怎样获得这份差事是个难题。……最后,还是想到了蔡校长,他一贯的仁慈宽厚,我们写信请示他可否给同学安插一个打扫教室的工作。蔡校长知道了这件事,有个更好的主意,叫毛泽东到北大图书馆工作。他写了一张便条给图书馆馆长李大钊:“毛泽东欲在本校谋一半工半读工作,请设法在图书馆安置。”李大钊顺从的给了毛清扫房间、整理图书的工作,一个极简易的差事。(萧瑜:《毛泽东与我》节译之五,见台湾《艺文志》第20期,1967年5月。)萧瑜(子升)的回忆录是用英文写成并发表的,有不同的中文译本。另一种译文说,萧瑜和蔡和森等人写信给蔡元培校长,“要求他雇用我们的一个无法赴法国的同伴为校内的清洁工人。蔡元培先生是位了不起的人,他看了我们的信后,立即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。但他有更好的主意,他怜悯毛泽东,对于他能够刻苦自励,甚是高兴。没有让他去做清洁工人,而可到校内的图书馆去工作。因此他写了一封信给北大图书馆长李大钊先生,信中说:‘毛泽东需要在本校求职,使其得以半工半读,请在图书馆内为他安排一职。’”(引自《毛泽东和我》,台湾源成文化图书供应社1976年版,第56页。)

   经李大钊的安排,26岁的毛泽东当了北大图书馆的助理员,每月工资8圆,这与工友的月薪相差无几。当时北大助教的月薪约在50圆至80圆之间。1917年1月陈独秀致胡适信中,邀其到北大任教,信称北大“学长月薪三百圆,重要教授亦有此数”。当时一般教授约200圆左右。毛泽东的具体工作是管理上海《申报》、《时事新报》、《民国日报》,北京《晨报》、《京报》、《国民公报》、《顺天时报》,天津《大公报》,长沙《大公报》以及英文《北京导报》、日文《支那新报》等十五种中外文报纸,每天登记新到报刊和来阅览人姓名。虽然位卑事琐,但它为青年毛泽东提供了一个接触新思想的广阔天地。他当时住在景山东街的一条名叫三眼井吉安东夹道的小胡同里,在这七号小院的北房西间,他和蔡和森等八位新民学会会员同居一室,“隆然高炕,大被同眠”,夜晚任何一个要翻个身,都要先和周围伙伴打个招呼。这里条件虽劣,但离沙滩红楼很近,便于活动。他在北大积极参加了哲学会和新闻学研究会的社团活动,结识了蔡元培、陈独秀、李大钊、邓中夏、邵飘萍、胡适等新派人物,开始学习、研究马克思主义。

   毛泽东本人于30年代末对美国记者斯诺回忆说:北京对我来说开销太大,……非马上就找工作不可。我以前在师范学校的伦理学教员杨昌济,这时是国立北京大学的教授。我请他帮助我找工作,他把我介绍给北大图书馆主任,他就是李大钊,……给了我图书馆助理员的工作,工资不低,每月八块钱。(斯诺《西行漫记》,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26—127页。)此外还有另一种记载。曾在北大代理校长的蒋梦麟在《回忆中的李大钊毛泽东》一文中说:“毛泽东到北大图书馆当书记,是在我代理校长的时期。有一天,李守常到校长室来说,毛泽东没饭吃,怎么办?我说,为什么不让他仍旧办合作社?他说不行,都破产了。我说,那末图书馆有没有事,给他一个职位好啦。于是我就拿起笔来,写了一张条子:‘派毛泽东为图书馆书记,月薪十七圆。”(见蒋梦麟《新潮》,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67年版第123页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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